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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吗?

2023-05-17 09:27:33 来源:剧情啦

一、

股权转让跟股权融资区别

股权转让跟股权融资区别如下:

1.涉及的当事人主体不同。

股权转让合同由转让人(原股东)和受让人(新股东)签订,除优先购买权和是否同意转让外,不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。而增资扩股合同由公司原所有股东与新股东签订。

2.目的不同。

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实现股权流动,以出让股权为代价取得其他交换价值,不具有扩大企业资金的目的。而增资扩股的直接目的就是扩大公司的实收资本,增加公司可用资金。

3.法律后果不同。

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受让人取代转让人、持有在公司中的股权。而增资扩股的法律后果是原股东人数和身份不变、股权持有比例减少,公司股东人数增加。

4.法律依据不同。

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《公司法》第71条、第72条、第141条等条文。而增资扩股的法律依据是《公司法》第34条等。

二、

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要交税吗

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,属于产权转移书据。对于股权转让方,如果是自然人股东,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,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,不缴纳个人所得税,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。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。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。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,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,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,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,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。

三、

股权转让到哪登记

股权转让到工商局登记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,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,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,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。
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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